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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8, 2012

适用于大陆的中国人的几种移民方式:

以下四种方式是适用于中国人的几种移民方式。虽然说其中的新成立 跨国公司经理的L1签证和条约投资商E-2签证只是一种临时性的签证,但是如果签证的持有者选择最终移民的话,入境后,可以进一步申请绿卡,达到最终移民的目的。

亲属移民

如果你是美国公民的配偶,子女(二十一岁以下),或是父母(美国公民子女二十一岁以上), 你就有机会申请美国绿卡。并且这种申请不用等待,申请一批准,你就可以拿绿卡。

以下的情况你也可以申请绿卡,但是在申请批准以后,不能马上拿绿卡,要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排队,排到你申请的时间时, 你才可以拿绿卡:
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和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 成年未婚子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美国绿卡的父母和成年已婚子女不能申请绿卡。

此外,美国公民还可以申请期未婚夫/妻签证进入美国。这种签证可以在美国停留90天。 90天内可以结婚,申请绿卡,长期定居美国。如果没有举行婚礼,就要离开美国。

新成立 跨国公司经理的L1签证

这种签证适用于在国内拥有自己的公司,有意向在美国设立一个新的公司,自己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这种签证还可以达到最终移民美国的目的。在国内的公司可以是雇员有十个左右的中小型公司,也可以是上百人以上的大公司。设立在美国公司的投资要在五万美金以上,对雇员的多少没有要求。

这种签证第一次入境可在美国居住一年,一年后如果公司运作良好,可以以两年的期限续签。最长可用七年。 L1签证持有人来美一年后,如果公司经营良好,有合理的报税以及雇用一定员工,可以申请绿卡,通常两到三年可以拿到绿卡。

与投资移民相比,它的优越性在于:

  1. 没有投资数额的限制。
  2. 由于在美国各州设立公司的程序非常简单,申请费一般只有几百美金,并且美国成立公司没有注册资金的要求,花费比较小。对于自己的资金投入,签证持有人可以自己控制。
  3. 对公司的设立地没有限制,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设立企业。
  4. 对投资的领域没有限制,签证持有人可以投资在任何的领域。在中国的企业和在美国的企业可以从事不同的经营。

L1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是L2签证。 L2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申请工卡,随便工作。未成年子女可以免费进入大学以下的公立学校。

L-1签证有加急处理程序。如果你向移民局交纳一千多美金的加急费处理费,移民局会在十五天内处理你的案子。

投资移民简介

美国的投资移民或是EB-5 项目是一个很有利的获得美国移民的很好机会。因为它目前来说还没有排期,会比其他的移民方式更快的拿到绿卡。

美国的投资移民分为最低为一百万美金的投资和最低为五十万的投资,无论哪一种,都要求投资者能够证明他用来投资的资金的合法来源。投资者通过投资获取的绿卡在前两年是条件性绿卡。在两年期满后,如果投资者没有抽取投资,并且投资者能够证明他的投资已经满足对产生工作机会的要求,(如果是合理选择地区投资中心,这两个条件很容易满足.)经过向移民局申请,可以将条件性绿卡转为永久性绿卡。

一项投资可以为投资者本人,投资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申请多个绿卡,可以说是,一个投资,全家获利。未成年子女到美国后,可以享受美国的公立学校的免费教育。

投资移民可分为中心投资移民和个人投资移民两种:移民局对个人投资移民的要求又分为两种: 投资最低数额为五十万美元的投资和最低数额为一百万的投资: 如果个人投资者能够证明他将资本投在偏远的不发达区或是失业率不低于国家平均失业率的150% 的地区,投资最低数额为五十万美元就可以满足对投资数额的要求,否则,要求最低投资数额为一百万美金。

个人投资移民具有以下的特点:

  1. 投资者本人打算自己成立和管理企业。
  2. 这个企业将能够直接产生就业机会。
  3. 投资是投资者想移民美国的主要动力。
  4. 投资者本人想能够亲自控制自己的投资。
  5. 投资者想从自己的投资中获取最大的收益。

移民局对地区中心投资移民的最低投资数额的要求是五十万美金。它的特点是:

  1. 投资者本人对成立公司不感兴趣。不须要自己亲自管理所投资的企业。
  2. 或是投资者本人已经退休,打算到美国来养老。
  3. 或是投资者本人虽然想成立自己的企业,但所成立的企业不能满足移民局对产生工作机会的要求。
  4. 投资者希望能在美国自由的选择居住地。
  5. 投资者打算大部分的时间在美国之外的地方度过。
  6. 移民而不是投资是投资者的主要动力。

由于地区中心投资移民的特点更符合大多数投资者的需求,再加上移民局对个人投资移民的更为严格的要求,地区中心投资移民成为近期美国投资移民的热点。

与个人投资移民相比,地区中心投资移民具有以下的优点:

  1. . 移民局对地区中心投资移民申请的要求低于对个人投资移民申请的要求。
    1. 对地区中心投资移民的申请: 投资者只要向移民局提供已经向地区中心注入所要求的资金 以及资金的合法来源的证明即可。
    2. 对于个人投资移民,投资则不仅要证明以上两点,还要证明投资的企业满足移民局对新生 企业的要求;投资在失业率高的地区的要求以及产生新的工作机会的要求等等。
  2. 移民局对地区中心投资移民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
  3. 投资者可以选择在任何地方工作或是完全不工作。
  4. 投资者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移民美国并选择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入学。
  5. 投资者可以自由的出入美国。

一般来说,投资者递交的申请会在三到五个月内得到批准。在投资者递交投资申请的三到五个月内,如果投资者或是他的家人已经在美国的话,就可以向移民局递交绿卡,工作许可及返美证的申请。如果投资者或是家人居住在美国之外,这个时间是四到九个月。

条约投资商E-2签证

如果你现在已经拥有中国以外的他国国籍,比如加拿大或是澳大利亚国籍,那么你就又多了一种进入美国的方式,申请条约投资商E-2签证。

美国与很多的国家都有这种条约,遗憾的是中国没有。E-2签证是针对有意向在美国投资设立公司的人。

E-2签证持有人可以自己对公司进行经营,也可以雇佣他人对公司进行经营。
E-2签证持有人在美国之外可以有自己的公司,也可以没有自己的公司。
E-2 签证的持有人可以无限期的呆在美国,只要他在美国投资的公司还在营业。
E-2在美国的投资额为五万美金以上,雇员为一个以上就可以了。

E-2签证的配偶和二十一岁一下的孩子可以陪同进入美国。配偶可以在申请到工作许可后任意工作。孩子可以免费进入美国大学以下的任何公立学校。

另外一个E-2独特的优势是:由于美国政府的最新规定,绿卡和公民的海外收入要报税。而E-2只是个签证,持有人可以无限期居住在美国,又可以避免海外收入的报税问题。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的公民身份是否可以申请条约投资商签证,请和席律师联系。